一、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原则 
诚信:公开透明、诚实守信
规范:相互沟通、遵守规则
双赢:多方受益、共同发展 

二、大区域代理商确认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合法经营;需提供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流动资金:具有不低于20万的流动资金用于经销本产品。 
4、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销售人员。 
5、客户资源具有一定的地区客户资源,具有一定的市场推广能力。 
6、商业信誉同意接受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的销售政策。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成为代理商的公司可致电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区域销售部,取得《大区域代理商申请表》填写。
2、区域销售部安排考察合格后,申请方就可以与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签订《CAN昌遂PDU产品大区域代理商意向书》。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将对该公司具体项目进行项目授权合作。在完成一定销售额的基础上,经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确认合格后,转为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正式大区域代理商,双方签署正式大区域代理商协议。 
3、 大区域代理商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大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和水晶牌给代理商。 

四、商务管理约定
1、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区域销售部原则上只接受代理商的书面形式的价格咨询;
2、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区域销售部给代理商提供书面形式报价单;
3、报价单经代理商盖章确认后,回传至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区域销售部,然后双方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双方盖章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4、所有订单均采用书面方式,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区域销售部谢绝电话、电邮等形式的订单。
5、所有订单均应注明货物的型号、订货号、数量、单价、发货方式、目的地及订货人等信息,如以上信息不完整,公司有权将订单退回或延迟处理。
6、对于公司非常备库存的产品的订货,原则上代理商均须预先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30%的货款作为定金,在收到代理商的定金后,公司方予以办理相关订货手续。同时此部分定金将单独存列,不得作其它用途并且在相关合同执行完毕之前不得冲抵其它合同的应收帐款。如在此过程中代理商无故取消订单,所付定金不退回。
7、代理商收到确认传真后,按照确认订单付款。将银行电汇凭证的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区域销售部,公司确认后安排发货。

五、供货
1、代理商的订单在款到后,将在当天或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产品将于订单内注明交货期。常备型号产品交货期为3天,非常备产品的订货,三周内交货。交货期均以货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2、代理商应与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确定一种相对固定的发运方式。
3、对于在备货、包装、发运过程中所造成的差错和货损,代理商在收到货物起一日内通知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区域销售部。

六、现场技术支持制度 
1、在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办事机构城市的最终用户,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可向代理商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2、对在其它地区的最终用户,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原则上进行电话咨询服务,代理商可以将现场数码照片电邮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进行咨询服务,特殊需要时,由代理商提供收费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出差标准及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3、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代理商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文件;
4、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给代理商提供技术培训,协助解决代理商技术方面的难题;
5、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可以协助代理商准备各种技术方案及投标文件;

七、经销渠道划分
大区域代理商原则上以地区划分为主,行业划分为辅;但不含代理商的异地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以及股份制合作伙伴。 大区域代理商原则上以省或地级市为单位,最多只能申请一个省或一个地区为经销区域;

八、营销支持政策 
1、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代理商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全系列的产品样本及网上地址。
2、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代理商提供营销相关文件;积极配合代理商举办各种产品推广活动,协助代理商参与招投标工作,协助代理商开发最终用户。
3、在各类媒体上进行产品广告和品牌形象的宣传,以提高产品和公司的知名度。
4、针对性参与一些展览会,扩大在用户行业内的宣传等。

昌遂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总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洪浪北二路30号信义领域研发中心
电话:0755-86147381 86147382 86147383
传真:0755-27812292
邮箱:can@canpdu.com

国内区域服务机构快速检索

北京 上海 广州 沈阳 湖北 贵州 福州 湖南 南京 甘肃 重庆 合肥 新疆 成都